有一家大型超市,拖欠近百家供应商共计超过9000万元的货款,造成供应商流动资金严重短缺,上百家供应商联合签名,表示将不再向这家超市供货。
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制定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申明确规定,零售商与供应商结款期限最长60天。但实际操作中,该超市文付期有时长达半年之久,由于货款在短时间内难以要回,对供应商资金链造成了很大影响,大家只好做出停止供货的决定。
“其实我们也不想停止供货,但是我们实在是扛不住了。”有位供应商无奈地说。为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供应商还将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对超市账目、财产进行封存。
这家超市的负责人得到信息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即从美国赶回来,表示希望供应商在其回来之前保持合作、谨慎的态度,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回来后他将尽快结清欠供应商的账款。
供应商停货是对零售企业的致命打击,因为这不仅会影响超市的正常运营,而且会破坏超市多年积累的良好品牌形象,使消费者对其失去信任和忠诚。面对这些严重的不利后果,超市的决策者一般都会尽快结清欠款,使超市保持正常运转,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虽能停货能够直接有效地向债务人施加压力,达到迫其还款的目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双方合作关系的伤害也是致命的,会使日后的合作变得艰难,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收款人不要采用停货的方式回收货款。
为避免直接采用停货方式收款,销售人员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采用以下控制性的心理策略,同样可以达到收款的目的。
(1)有意让客户处于“饥渴”状态。把购货要求化整为零,多批次、少品种、少数量地给客户供货。例如,客户一次要20个品种各10件,就只给他送10个品种,每个品种只送5件,有意让客户处于一种“饥渴”状态。这种办法还能有效地避免在客户手中滞留大量的货款。
(2)前款不结,后货不送。严格按照前款结清再送货的原则与客户合作,避免积累大量的货款,使自己失去回款的主动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欠款金额不多,客户一般都会及时付款。
(3)停止优势产品的供货。每个厂家都有一两种成熟的、畅销的优势品种,如果将这样的品种停止向客户供货,必然导致其下线客户转移购买方向,甚至永远流失。结果是使客户失去竞争力,利润下降,从而给其带来巨大的压力。
(4)终止相关的销售政策。对付款不及时的客户,除了依照账期长短不同而制定相应的供货价格外,还可以终止促销礼品、样品的配送和取消年终返利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