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财物丢失应如何索赔和维权?
保管贵重财物丢失怎么办? 在很多公共地方保管贵重财物,很有可能面临丢失的情况,如果我们被保管的财物丢失,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一般不用承担贵重物品丢失负责的责任,贵重物品的保管需要更严密的程序才能索赔。 但是,也就意味着很多保管人,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都可以不用对我们保管的东西负责吗?
当然不是,只是我们需要用更合适的方法和更有效的技巧来应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深圳湘军专家们就同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如何维权。 区分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 虽然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都可以被认定为实践合同,但是,有偿保管作为一种以收取利益来履行保管职责的商业行为,也需要对其保管的物品进行负责。
在过程中,我们需要用专业的知识来判定为保管人知晓我们保管的物品价值,并且承诺对其负责保管,而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人员来完成。通过有偿责任保管的认定,我们就可以要求保管人来赔偿。 明确保管丢失责任 如果是保管人的责任导致了财物丢失,那么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保管,我们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款项,将承担过错责任。但是,如何判定为保管人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保管过错呢,那就需要专家收集相应的证据并同对方谈判,来获得有利于我们的证据。 确定保管违约责任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保管物品违约责任方面入手,也就是说在保管合同形成之前,如果对方未履行安全保管物品的职责,那么将承担如何的责任。这可以通过我们前期的约定来判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对方只要有相关的话语都可以作为索赔的证据。但如何判定和让对方承认,则需要专业的维权策划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