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在租赁前被抵押的 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物被抵押,是否依然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物在租赁前已经被抵押了,那么承租人是否还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呢。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抵押和优先购买权是否能够同时并存,如果两者在一起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出租物被抵押是否依然有优先购买权
深圳湘军认为,优先购买权和抵押其实是两种平行的状态,相互之间并不矛盾。也就是说,出租物抵押并不影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也并不会对出租物的抵押产生影响。
具体来说,也就是两种权利可以同时进行,但如果抵押物被法院公开拍卖之后则两种情况都同时消失。只是在拍卖的过程中,法院会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一般采用两种办法来保护其优先购买权。
1、通过竞价法来实现,也就是法院组织该出租物进行拍卖的时候,邀请承租人到现场参与竞价,在同样的价格情况下承租人享受优先购买的权利;
2、还可以通过询价法来实现,也就是说在法院拍卖完成后,将最终的价格报送给承租人,承租人此时有权利选择是否需要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如果不购买则由最高价购买该出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