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与租赁关系如何处理?
抵押与租赁关系是否可并存
抵押和租赁关系如果同时存在应如何处理呢,两者关系是否可以同时并存?
深圳湘军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来看,抵押和租赁关系是可以同时存在的,两者只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来执行,均属于合法权益。但是,在过程中具体应如何处理呢?有可能会因为抵押的处置导致租赁关系的结束,那么租户所面临的损失应如何解决呢。
抵押与租赁关系的处理
抵押与租赁关系的处理办法,首先来看,如果抵押人将已经出租的财产来进行抵押的,其应当告知出租人,其原来的出租合同将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对于已经出租的财产还是可以来进行抵押处置的,双方并不产生矛盾关系,抵押和租赁的情况可以同时并存。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抵押人未通过书面的方式告诉承租人抵押情况的,如果对承租人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其损失将由抵押人来承担。如果抵押人将抵押的情况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承租人的,在抵押权实现后,承租人的损失将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抵押与租赁案例列举
简单地来说,如果王某为抵押人,张某为承租人。王某将出租给张某的房产来进行抵押,在实现抵押之后张某依然享有其房产的承租权利,抵押和出租并不矛盾。但是,王某需要在抵押的同时通过书面通知告知张某该房屋已经进行了抵押。
如果王某未书面告知张某,在其房屋实现抵押权之后,张某租赁房屋未到期等造成的损失将由王某来赔偿。而如果王某在抵押的时候书面告知了张某抵押情况,如果在抵押权实现之后,张某承租房屋可能受到的损失将由张某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