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诉讼终结
什么是诉讼终结
在诉讼案件中,我们是如何确定诉讼终结的呢?判断诉讼终结有什么依据。
首先,在了解确定诉讼终结标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终结。诉讼终结是指在双方诉讼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特定的情形使得诉讼程序无法持续进行下去,以及诉讼失去了进行下去的意义的时候而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从上面的定义我们可以得知诉讼终结并不是诉讼宣判完结的意思,而是诉讼因为其它原因终止进行的一种法律行为。
如何确定诉讼终结
对于如何确定诉讼终结,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第151条进行了规定,对诉讼终结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确认。
1、原告死亡,诉讼无法进行,且原告并没有继承人,以及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情况。这时候诉讼缺乏原告或原告的承担者,因此诉讼无法正常进行,且很可能诉讼也失去了进行的意义,这时候诉讼一般可以宣告终结;
2、被告死亡,并且没有相应的遗产,同时没有相应该承担义务的人。这时候案件也缺乏核心人物,很难继续下去。且对被告的诉讼需要进行赔偿的,被告也没有遗产继承,且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因此案件也失去了进行下去的理由,这时候也一般宣告诉讼终结。当然,如果被告有足够的遗产,而原告是以索赔为目的的诉讼,其案件在其它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进行。
3、离婚案件中一方死亡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失去了诉讼的参与人,并且婚姻中一方死亡则自动宣告双方的婚姻关系结束,没有了诉讼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一般也可以宣告诉讼终结。而对于离婚案件中死亡一方的财产问题,应该按照抚养子女和照顾妇女的原则由法院进行分配,但并不属于离婚诉讼案件范畴。
4、其它情况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失去了追索赡养费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也可以宣告诉讼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