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答疑(一)
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夫妻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共同体,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如何界定那些是夫妻共同生活多产生的债务呢?
深圳湘军认为,夫妻作为共同的生活体,在家庭关系中有非常高的复杂性,要明确划分夫妻共同生活多承担的债务是有难度的,只有根据基本原则来进行原则性划分。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承担的债务,具体的支出范围为衣食住行以及子女教育和赡养父母等,包括家庭共同的人际社交关系中承担的债务。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日常生活中,购置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日用品、食品等生活用品所承担的债务;其二是经过双方认可,或属于常规意义上的文化旅游和教育费用,这部分经济支出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三是医疗方面,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由于疾病所需承担的债务;其四是共同的财产物品所需承担的债务,如购置双方共同居住的房产、汽车等;其五是赡养双方父母和子女所产生的债务,也是属于共同债务部分。
夫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
往往会存在经营生意而产生的债务,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深圳湘军认为,夫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包括双方从事农业、工商、服务业经营,为满足经营需要投入的前期投资、人力成本、设备投入、土地租金、缴纳的税务等方面所产生的欠款,或由于经营不善产生亏损导致的欠款等,均为夫妻共同债务。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共同债务有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双方共同参与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其二是夫妻一方参与经营管理活动但经营所得的收入用于家庭支出的。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不光看夫妻是否参与了经营,也可以通过是否享受了经营所带来的利益分享,两种都是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