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货站的货损责任
物流配货站时下较为流行,好像只要有一件办公室,几台电脑,几部电话就能顺利的开一间物流配货站。正是由于这种简单的物流配货站存在,让很多托运人在与其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吃亏无数。
有的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正规的物流配货站而有急于一批货物的运输,于是与没有资质,甚至没有经营许可证的物流配货站进行合作。要知道这种运输所要承担的后果往往很多,不是数量出现问题,就是没有专业的知识,对于配送的货物不能科学的妥善的保管,造成货物的损坏等等。那么一旦出现这些问题物流配货站对此怎样承担责任?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广州某公司要将一批儿童玩具送到自己在武汉的经销处,与某某物流配货站签订了运输合同。然而配货站的司机刚刚辞职,自己又分身乏术,于是找到了同是开着物流配货站的朋友帮忙送货。但是在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收货人在清点货物准备确认收货的情况下,却发现货物数量与单子上的数量不符。于是将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里物流配货站是要负担全部责任的。第一,这一次的运输是由别人完成的,但是运输合同的签订却是物流配货站领导亲自签订的,所以对于发货人来说,不论你又分发给谁,现在要追究的是当时签订合同人的责任。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承运方该履行的运输合同义务中就有:要对自己承运的货物做到妥善保管,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保持没有缺少,没有损坏等等义务。当由于承运方运输的过程出现过错导致了货物的缺损,就要依照货物实际的损失赔偿托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