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提前解除时已完工部分造价如何结算
施工合同提前解除时已完工部分造价如何结算
无论怎样的合同合法签订后想解除也需要合法的理由,否则由于一方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就会属于违约,这是毋庸置疑的。随后带来的各种问题也是非常复杂和处理上较为困难,特别是针对施工合同,施工进行一半解除合同,可谓是骑虎难下。那么施工合同提前解除时已完工部分造价如何结算?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先带大家看一个案例,广州某发包方违约导致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需要提前解除。而回过头来看整个工程只完工了一半,如果按照原来合同中双方那个约定的工程款总价来计算完成部分的价款,显然是承包人吃亏,因为这个建筑还包括者两层地下车库以及地上两层建筑属于完成部分,与未完成的上面建筑所使用的材料有所不同,造价更是不尽相同。于是解除合同后对完成部分的造价问题双方出现了分歧。
因为发包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的解除,首先要承担的便是违约责任,这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是要赔偿的,并且还要包括已经履行部分给违约人带来的收益。由此,只完成部分工程就解除合同计算造价便不是那么简单的了。
最先要肯定的是对完成的部分质量要达到工程标准,随后才能坐下来一起协商结算造价的问题,像案例中属于半截子工程,则不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按比例来结算,因为地下部分造价比上面要高很多,所以必须通过鉴定来确定完成部分的造价,然后再参考双方原来签订的建筑合同来,考虑最终的完成部分造价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