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作为担保的财产抵押物其实命运多舛,他们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归谁所有,也不知道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境地,是还属于自己的主人还是被债权人折价?其实我们还要告诉抵押物一个秘密,抵押物未办理抵押物登记,这种情况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作为抵押物完全不必担心。那么哪些抵押物是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呢?发生类似的情况法律效力又该如何确定呢?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
抵押物没有办理应当办理的抵押登记,由此产生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的恐怕就失去了对这个抵押物处分的权利,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想在抵押物上实现债权就不可以了。这是担保法中的规定。
哪些抵押物是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呢?
土地使用权(无地上定着物)作为抵押物的时候应该到此土地使用权证书核发的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建筑物(厂房,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应该到规定的部门进行抵押物的登记;林木作为抵押物就要到相关的林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另外还有车辆和船舶等,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抵押都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结语:不是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因为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的损害,其实债权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措施来补救。而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或者说没有进行登记责任在抵押人身上,债权人也是不必担心的,应该由抵押人来承担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成功是由于登记部门的原因,只要不对抗第三人,债权人收到抵押人的抵押凭证就可以被确定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