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其特殊性
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其特殊性
案例说法:
常听说一些机遇是从天而降的,广州的小吴就是这样,本来毕业在家已经两年,因为懒散惯了,工作的事情一直没有着落,正巧来串门的大姨夫有个朋友正需要人手,于是决定将小吴介绍过去。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公司的领导并没有碍于情面简化一些重要的程序,而是要求小吴的大姨夫签一份人事保证合同。一切顺利的有点不正常,小吴高兴的上班了。上班不久,小吴发现公司的一些重要零件和用品无人记数,随便堆放,于是顺手牵羊也就顺理成章,而且越来越严重,直到东窗事发。
人事保证合同的法律适用
人事保证合同的概念无需多讲,案例阐述也将此带出。其实人事担保所担保的是劳动者的人格,实质就是为了让用人单位相信劳动者,接受并雇佣。然而一旦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违法行为,很多用人单位会拿出人事担保合同状告担保人,这也使人事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想自己所雇佣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遵纪守法,否则保证人要对其负责,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也要赔偿。
人事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担保法中我们看到债权的数额和种类得到了确定才能实现担保,而人事担保合同对债权的数额和种类,也就是说劳动者一旦违反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和其违反的形式并没有确定,属于不可预知,是无法符合担保法之情形的。
如上所述,案例中的人事担保合同一定程度上也不符合劳动法,所以这种人事担保合同在一定意义上是无效的。但是在整个纠纷中用人单位确实受到了损害,赔偿责任也应该有人来承担。于是以公平,平等为原则,担保人也一样要和当事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具体的情形和损失程度来分配赔偿比例,并且被担保人行为严重的话将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