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借款应该由谁负责偿还
以他人名义借款应该由谁负责偿还
生活中谨慎借款是非常有必要的,真正要借钱的人不出现反要别人来以其名义借钱的事情其实很普遍,要知道这样情况下债权人还义无反顾的将钱借出可是后患无穷啊。另外一点以他人的名义借钱,日后债权人该向谁要这笔欠款呢?谁来为此欠款承担偿还责任?都是问题。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债务人的借款行为依据借条上的相关约定来履行义务,而以他人名义的借款在确定债务人上就要根据欠条来处理,也就是说,欠条有效合法,签名的借款人则为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
案例一:广州的晓彤买房还差十万元,于是向同事关某救助,关某是个谨慎的人,觉得晓彤是外地人,赶明再跑了无处要债,建议晓彤找一个担保人。晓彤找到了自己老公的朋友,因为他是本地人,关某才踏实一些,但是还是希望其担保的人能够在借条上签字,以他的名义借款就放心多了。于是关某就毫无怨言的在借款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案例二:小军大清早迎来了朋友的弟弟,声称自己的姐姐——小军的朋友着急用钱,让自己来向小军借钱。小军和朋友关系不错,也认识其弟弟,没有多想就将钱借给了他。
两个案例,都是以别人的名义进行的借款行为。案例一中如果晓彤拒绝还钱给关某,那么关某毫无站脚的理由,因为借款合同上名字是其老公的朋友,很明显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人就是在欠条上签名的人。案例二,小军在经历这种事情之后要做的就是赶快和朋友进行核实,确定借款是朋友委托其弟弟来借的,否则这笔债务不论是不是朋友委托都具有不承认的可能性,而且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只能向其弟弟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