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上下班途中?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上下班途中?
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是对工伤认定具有很大帮助的。因为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工伤的认定包括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然而很多因为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劳动者并没有得到工伤的认定,不是因为程序问题,也不是因为势力原因,而是因为认定交通事故中的“上下班途中”这一环节得不到支持。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
深圳追债公司经常帮助很多遭遇工伤的劳动者追缴赔偿款,目睹了很多劳动者因为无法认定工伤而带来的苦恼。认定交通事故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对认定工伤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要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是为了上下班所需要的时间内。
第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要为劳动者家庭住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之路。
第三,发生的交通事故经过有关部门认定。
案例分析:深圳的姜某从单位到家骑自行车需要半个小时的路程,这一天下班后姜某要先去丈母娘家送东西,于是走了另一条路,并且用去了一个小时的时间,随后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差一点车毁人亡。然而在工伤的认定上却没有得到支持。这是为什么呢?
深圳追债公司解答:因为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认定工伤条件明确了时间,路线,以及目的地。那么姜某虽然是正常的下班时间,但是已经超过了正常的回家需要的时间,因为他已经将下班回家的时间用来办私事,这样就已经不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内了。
另外一点要深圳追债公司也要提醒大家,在员工发生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后,认定工伤是必然的,但是不要忘了依然要向肇事者来主张自己的损害赔偿,因为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肇事者也一样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