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利息,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当然如果你和债务人关系非同一般,不要利息则是你的仁义和够意思。而民间借贷一般都会在借条中约定借款所要支付的利息,还有的人对于借款的债务人并不是很信任,或者借款人想得到出借人的信任,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如果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没有还钱会支付违约金。那么利息和违约金在法规中怎么认定?我们在生活中该在借款合同中怎么约定利息和违约金呢?
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怎么认定?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民间借贷当事人会在借条中约定利息,有的也会约定违约金和罚金,这是为了确保债务的按时偿还。出借人遇到债务人不还钱,可以主张其支付逾期未还债务的利息,也可以选择约定的违约金以示惩罚。其实想两个都主张的债权人也不在少数。谁不想为自己的利益多争取一分是一分呢?按照规定不论是利息还是违约金都有其限制和约束的条件,例如利息不能超过规定的利率,违约金不能超过不还钱给债务人带来的损失金额之规定比例。那么想两者都要也是看其总和是不是超过了规定的利息利率,超过则不会受到保护。
利息和违约金都高出了规定怎么认定?
深圳清债公司解答:利息一般在民间借贷的借条中约定不会太高,也都符合规定的利率,但是如果超过规定的范围会被认定为高利贷,这种借款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另外一个违约金的认定,违约金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对不还钱债务人的一种惩罚,但是由真正损失作为衡量,超过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约定数额是可以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减少的,相反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太少,不够弥补债务人不还钱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
综合来说,利息和违约金在债务关系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一个是对借款人的保护,一个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惩罚,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合理约定,合理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