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明知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与其订立合同,无权主张表见代理
“我可以全权代理,有什么要求和想法尽管和我说,我说了算,放心!来吧,还犹豫啥子?这么好的机会可别错过了!这里,来,签字吧!”口口声称具有全权代理的人给你一个大馅饼,你吃不?你或许忘了好好考虑和检验一下这个所谓全权代理的人是不是真的有代理权?换句话说,假使你知道这个表面忠厚,其实心怀鬼胎的代理人并没有什么代理权,和代理人之间甚至芥蒂颇深,还为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义无反顾和其签订合同,你知道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吗?你知道为了这个馅饼将付出怎样的代价吗?
你知道表见代理吗?
有些人会将表见代理和明知无权代理混淆,那么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表见代理。有些朋友明知对方没有代理权还去与其签订合同,说起来就有点掩耳盗铃的意思。这与表见代理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表见代理——代理人实质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根据此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表面考量和综合认识觉得代理人有权代理,所以与其签订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被代理人可就要对此承担法律后果,与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也有权向被代理人主张权利。
明知没有代理权还签合同吃亏是自己
广州赵某是某公司业务代理,周某一直和其合作,但是赵某跳槽后仍然以原公司名义与周某谈生意,周某明知道赵某已经离开原公司,没有了代理权,为了生意还和其签合同做买卖,属于明知没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交易。给赵某原公司带来的损失是要由赵某和周某两个人共同承担的!
综上,没有代理权与相对人签订合同要得到被代理人追认,否则被代理人不承担责任。表见代理,因为委托形式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所以一般会因为代理背后的当事人特殊关系被相对人理解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要承担责任。明知无代理权还想钻表见代理的空子,自己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