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对于债务的承担问题
夫妻离异后对于债务的承担问题
夫妻的离异是个人生活的态度选择方式,然而连带出的债务问题却涉及到无辜的债权人,譬如说为了逃避还债而假离婚等行为。那么夫妻离异后对于债务的承担问题该如何处理?债权人想要要回债务人婚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该怎么办呢?
高州的左某因为村里的商某造谣自己的妻子,而将对方打伤,法院依法判决故意伤害罪一年有期徒刑,赔偿六万给受害人商某。然而左某一年后出狱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给付赔偿款,而是同妻子离婚,将所有财产分割给妻子,自己身无分文,造成无能力偿还债务的假象。
债务人委托了收帐公司为自己解决这个欠款。对于这种债务收帐公司给出了解答。夫妻离异不论是否在离婚协议还是法院判决书上对债务的承担做出怎样的分配,债权人都有权利向夫妻之中任何一个所要债务,夫妻当事人都有全部偿还债务的义务,当然这要先考虑债务的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婚姻存续过程中的共同开销等,以及夫妻两个人都有向债权人借款的合意。如案例中描述,债务原为人身损害赔偿,乍一听好像应该不能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分析来看,左某打伤商某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妻子,而且在左某与妻子离婚上存在很多疑点,综合证据,左某和妻子假离婚证据确凿,属于恶意串通逃避还债,所以即使两人离异,也都具有向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综上所述,离异夫妻对共同债务都应该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