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代理的概念 其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常见一些朋友委托其信任的人为自己办理一些事务,这种情况,被委托的人就拥有了处理这些事务的代理权。那么对于那些在事务中与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如何相信这个代理人?如果根据表面的现象和正常的理解,认为其自称为具有代理权的人,与其签订了合同,这样的合同又被其被代理人否认,合同还有效吗?
这里面就涉及到了表现代理。阳江的某烟酒经销商店的老板,急着出去送货,正巧朋友来买烟,于是对其说:请帮我看会儿店,我二十分钟就回来。于是这二十分钟里这个朋友卖出了五瓶昂贵的红酒,可是还是由于疏忽,将价签上的价格数字少看了一个零。老板回来知道情况后心如刀割,马上按照收据上的地址找到购买红酒的这家公司,想收回货物或者请对方按照正确的价格付款。可是其买家并不买账。
这里买家并不知道这个朋友不是店主,其代为出售商品的行为令买家有理由相信这就是店主,店主说的价钱自然是可行的。这里其表现代理的要件就浮出了水面。第一,行为人也就是这个店主的朋友没有代理权。店主只是要他看着店。第二,一般情况下作为某人的代理人需要有委托的证明文件,但是这个受托的朋友只是短暂的帮忙看着店,不具备代理店主出售商品的权利。可是买家并不知情,这个朋友也没有说自己只是帮忙看店,就自作主张出售商品。
根据合同法对于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他人有理由相信这个朋友是店主,具有出售商品的权利,此种合同是受到保护的。这其中带来的后果店主是要自己承担的。这就是表现代理。
这里面就涉及到了表现代理。阳江的某烟酒经销商店的老板,急着出去送货,正巧朋友来买烟,于是对其说:请帮我看会儿店,我二十分钟就回来。于是这二十分钟里这个朋友卖出了五瓶昂贵的红酒,可是还是由于疏忽,将价签上的价格数字少看了一个零。老板回来知道情况后心如刀割,马上按照收据上的地址找到购买红酒的这家公司,想收回货物或者请对方按照正确的价格付款。可是其买家并不买账。
这里买家并不知道这个朋友不是店主,其代为出售商品的行为令买家有理由相信这就是店主,店主说的价钱自然是可行的。这里其表现代理的要件就浮出了水面。第一,行为人也就是这个店主的朋友没有代理权。店主只是要他看着店。第二,一般情况下作为某人的代理人需要有委托的证明文件,但是这个受托的朋友只是短暂的帮忙看着店,不具备代理店主出售商品的权利。可是买家并不知情,这个朋友也没有说自己只是帮忙看店,就自作主张出售商品。
根据合同法对于没有代理权的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他人有理由相信这个朋友是店主,具有出售商品的权利,此种合同是受到保护的。这其中带来的后果店主是要自己承担的。这就是表现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