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了部分欠款剩余的部分就可以耍赖了吗?
最近有一位惠州的朋友向清债专家咨询,其朋友为了设立公司向他借款九十万,因为双方交情非常不一般,从小就是好伙伴,又是同学,并且一起参军入伍一起回家乡建设,参加工作,一起经商,虽然经营的项目并不相同,但是似乎命运总是将两个人拴在一起,形影不离。而最近就是由于这几十万的欠款,双方马上就要反目为仇了。
朋友的公司建立之后效益不错,因为当初朋友写了个欠条,也没有约定什么时候将这笔钱偿还,过不久其朋友就将是四十万给他送家里了,说先还他一部分。这是信誉的一次保证,惠州的这位朋友欣然接受并且很是赞赏。谁知两年过去了,剩余的五十万这个欠款的朋友只字不提。也曾咨询过别人,听说都两年过去了,估计剩余的五十万想起诉要回的可能性不大,已经过了诉讼的时效期。
清债专家连同法律顾问给出了良好的建议,一个是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一个是关于清收这剩下五十万的建议。还了部分欠款,而对剩余部分开始耍赖,以时效期为借口,能够得到支持吗?否。因为在两方签订欠款协议的时候并没有针对还款的日期进行约定,那么这位惠州的朋友是有权随时主张清收债款的。虽然还了一部分,不代表剩余的部分就不按照原来的欠款协议履行。除非双方又对剩余部分的欠款进行了偿还期限的约定,否则这个情况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期的。从其朋友拒绝偿还剩余欠款之时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
另外针对这样的情况,催收就要马上进行,为了顾及多年的交情,最好求助第三方进行协调,这样可以使原有的关系不必要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