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违约行为都有哪些分类?
在合同纠纷中我们发现,违约的行为多种多样,专家和学者也对这些违约的行为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了分类。有的也按照状态和现象来阐述分类违约行为。在生活中,不论是哪一种违约对合同当事人另一方都是一种利益的损害。所以正确认识违约的行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湛江的某公司从一家山货营养品公司采购了准备过年发给员工的年货,预定在春节前两天送到。谁知在交付货物的时候发现少送了十五件货物,这样一来将导致公司有十五个人分不到货物。从这个案例上看,由于发货公司的货物数量出现了问题,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行交付,属于违约行为,但是这种违约行为可能会有用两种分类来区分,一个是根本违约一个就是非根本违约。这就要看其购买年货的公司具体的情况,如果刚好有十五个人突然辞职,那么货物发放则正好,其交货公司构成了非根本违约。但是这样的情况怎么会那么巧?所以其违约行为会被定性为根本违约。
从案例中发现根本违约其实就是完全违背了合同的约定,那么举一反三,非根本违约就属于违反合同部分约定的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千奇百怪,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成很多种类型。就说合同的履行吧,就有当事人对合同约定完全不履行和履行不符合、不适当。有时在不履行上还要分出是主观故意拒绝履行还是因为某些客观存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履行不能。所以要在合同纠纷中详细和明确的将违约行为进行分类可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