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借款合同纠纷的世间万象
借款合同纠纷很多案件通常都具有几大特点,并且在这些特点上可以看出世间万象。一个是对拖欠的债务人不起诉,一个是想起诉行动慢,未及时进行诉讼,另外就是对于担保问题纠结的借款合同纠纷,再有就是没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借款合同纠纷。这几个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大大反应了债权人或者说债务人的普遍存在的行为和心理。
通常具有“有债不诉”特点的借款合同纠纷发生在信用社,还有银行的情况较多。有人统计针对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法院的农村信用社占到了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而银行却较少,不能说因为银行没有借款合同的纠纷,而是较少的选择起诉债务人。
诉讼不及时,英德的某企业被债务人拖欠了货款很长时间,没有进行及时的诉讼,等到想诉讼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时效期。所以这里反映了债权人的怠于催收和法律知识的缺失。清债专家经常接到这样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清收委托,都是由于诉讼不及时造成的。
清债公司在很多借款合同纠纷中也观察到,有一大部分是因为担保存在问题,不是无效就是审查疏忽,或者恶意串通等现象,这也反映出借款合同纠纷的一大特点。
不论是诉讼还是委托清债公司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遇到债务人没有钱还债的都较为常见,所以说不管债务人是真没钱还是假没钱,借款合同纠纷的这个特点都反映出世间万象,可以说一个债务合同的纠纷一个人间的故事,一个人的嘴脸,一个社会现象,一种现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