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已交 合同当事人违约怎样处理定金?
在合同纠纷中很多时候是关于合同不能履行而在定金上发生的分歧。那么合同订立后,一方当事人已经交纳了定金,而另一方却违约,在定金上该如何处理?或者一方交纳了定金然后又改变了初衷,违约在先,违约金又该怎样处理?
普宁的建筑公司与一家建材经销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购买建材。交过定金后,建材公司却违约了,不能完成材料的交付,这样建筑公司只好另选其他建材经销公司合作,可是对于定金问题,双方发生了争执。建材公司认为合同并没有履行退回定金就可以,也没有造成建筑公司的损失。但是法律规定中,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建材公司违约在先,在合同生效为基础下,收了定金的建材公司不能履行合同,应该将建筑公司交纳的定金双倍返还。
信宜的吴大姐想在某商业街租一套门脸房,看中了一处后交纳了定金,随后又发现临街的商铺更符合自己的要求,于是与原来签了租赁合同的商铺解除了租赁合同,这种违约情况,吴大姐想要回定金是没有可能的。依旧是在合同生效的基础上,交纳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能履行合同,收定金的一方是没有义务返还定金的。
综上的所述,当合同双方约定定金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订立主合同,为其作为担保的情况下,定金是有一定的法则和法规作为支持的。详情可参见担保法解释中的第1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