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是否能申请先予执行
中山市的一家小公司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合同,这个合同可以说主宰了这家小公司日后的命运,因为规模小,资金的有限,所以在签订合作合同后,这家小公司下了血本置办设备、材料,聘请专家,技术员工,准备动工。可是就当一切准备就绪,与之合作的大企业突然变卦,取消了合作的意向。这样一来小公司的损失可就惨到家了。不但白买了设备和材料,就连聘请专家和技术工的工资也要白白搭进去,更令人担忧的是整个公司已经没有资金在继续运转,其他项目都要跟着停止进行,这样的紧迫是无法面对漫长的诉讼的。于是小公司询问在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可不可以先进行先于执行的申请,赶快让公司运转起来,不至于倒闭。
首先来对先于执行做个解释,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就是说当经济纠纷产生,当事人决定进行诉讼,法院也受理了案件,但是在审理上需要的时间对于当事人生产或者经营的紧迫和急需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因为这样的措施可以缓解一下当事人的困境。
以此我们看到以上案件举例中中山这家小公司是可以针对实际的情况来申请先于执行。这样可以得到合作企业违约后的责任履行,其中可以要求企业将购买设备和材料的款项返还,这样公司可以在等待审判结局的过程中继续运转不至于破产,让辛苦建立的公司销声匿迹。
律师还要在这里提醒经济纠纷案件中想申请先于执行的当事人,没有开庭审理前法院是不能对先于执行的申请做出裁定的。